厦门南洋职业学院 2013年中期选拔(面向中职二年级学生)招生章程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1-18浏览次数:838

一、学校简介
厦门南洋职业学院是国家教育部备案、具有全国高考统招和独立颁发国家承认文凭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由海内外热心教育的十五位学者、企业家联合发起创办。学校下设八个二级学院,在校学生近万名。学校一直以严谨的教风、学风、校风和优良的教学质量闻名于学界,并多次荣获“中国十佳民办大学”等称号,深受社会各界和广大学子的好评。
学校地处海上花园城市厦门,位于翔安文教区,占地600亩,设计建筑面积31万平方米,由瑞士著名建筑师设计,集数字型、环保型、生态型于一体。校园内湖光涟漪,绿树成荫。教学楼、学生公寓、标准田径场、创业活动中心、图书馆等教育教学设施完善,功能齐全,教学手段先进;现代化足球、篮球、排球、网球运动场宽敞洁净。学校现有专职教职员工和从国内著名大学和美国、加拿大、日本、台湾等海内外院校、跨国公司和研究机构聘请的兼职教授、副教授、讲师六百余人;学校创新办学机制,努力与国际接轨,目前已与美国、加拿大、新加坡、台湾等20多所高校建立合作关系,学生在修完相关课程后,可通过本校择优推荐到国外合作院校继续深造。
学校坚持以人为本,走特色办学之路,特别注重学生综合素质与综合能力的训练与培养,强调“三型”——外向型,即要求每一个专业的学生都要会外语、懂外事、懂外贸、懂外交礼仪、知晓国际国内形势;复合型,即要求每一个学生的知识结构多元化,走向社会可以从事多种岗位的工作;应用型,即要求每一个学生不仅要学好书本知识,还要有较强的动手能力和适应社会的能力。
学校坚持以就业为导向办学,毕业生主要就业地区:厦门、福建、广东、浙江等沿海经济发达省、市。就业率位居全国民办高校前列。就业单位有机关、事业、国有企业、民营、外资和台资企业。经福建省教育厅批准,我校从2009年起列入首批闽台高职院校联合培养人才先行先试高校,与台湾中国科技大学、亚太创意学院、建国科技大学、亚洲大学、友达光电(厦门)有限公司、台湾天心资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香山国际游艇俱乐部有限公司、台湾罗丽芬集团等签订了“校-校-企”联合培养人才协议。学生在我校学习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等课程,在台资企业进行顶岗实习实训,部分学生去台湾高校进行专业课学习一年。学生完成三方共同制定的教学计划后直接推荐到台资、外资企业就业。
二、招生层次和招生计划
学院全称:厦门南洋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4111
办学地址:福建省厦门市翔安文教区。
招生层次:专科
招生计划:380人
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录取的新生入住南洋学院翔安新校区。学生入学后修完全部学业,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由我校颁发国家承认、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
2013年高职院校开展中期选拔试点指导性计划表
试点院校
试点专业
计划数
合计
 
厦门南洋职业学院
旅游管理
40
380
模具设计与制造
30
机电一体化技术
30
广告设计与制作
30
服装设计
30
电子商务
40
国际经济与贸易
40
物流管理
30
商务日语
20
建筑设计技术
40
计算机应用技术
25
应用电子技术
25
 
三、招生对象
完成中等职业学校第一、第二学年学业,各学科考核成绩合格的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二年级学生。
 
四、招生要求
1、外语语种:各专业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没有口试要求。
2、学生就读我校高职专业不受中职阶段所学专业的限制,可以根据自己兴趣、爱好、特长及今后的就业方向任意选择我校所开设的专业。
3、各个专业均无性别限制。
五、组织机构及录取原则
成立以学校分管领导为组长的招生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招生录取工作,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具体工作。严格按教育部和福建省主管部门核定的当年招生计划和学校制定的招生规则进行招生。实施阳光招生,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成立以学校分管领导为组长的纪检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的各项工作和处理各类招生投诉。
六、收费项目、标准及退费办法
严格执行福建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
1、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我院网站福建省物价局核定的我校收费标准的文件。 
2、住宿费收费标准(闽价费[2012]324号):
学生公寓、宿舍住宿费1500元/生.学年(安装空调)。
3、代办费收费标准:
教材及考务费:每人每学年600元,每学年按实际发生额结算一次,毕业前余额退还。
生活用品:新生入学时一次性缴纳代办费580元。代办费由学院代收代支,严格遵守“专款专用,不得盈利”的原则。
4、退费办法:
凡各种原因退学的学生,按照(闽价【2006】费154号)福建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七、联系方法
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可通过登录我院官方网站查阅我校办学情况、招生资讯。
学校招生办地址:福建省厦门市翔安文教区南洋学院招生办
邮政编码:361102
招生办咨询电话:0592-5115299 8807119(24小时)
招生办传真:0592-5333995
招生监察、投诉电话:0592-5061178
网址:www.ny2000.com      电子邮箱:xmnanyang@163.com
 
                                                              厦门南洋职业学院
2013年1月15日